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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是他当晚问的最后一个问题——有人开了先河,这组面试也就微妙地顺了下去,该问的问该答的答,仿佛无事发生。
金毛狐狸表现正常,是他那种惯常的、有意收敛了存在感却还是能在一排怯场新生里引人注目的“正常”。
最后被学纪部长提醒“如果加入校学生会,为了以身作则树立良好风气,头发染这么跳脱的颜色不太妥当”,他也没有什么异议,甚至没解释自己是混血儿天生发色浅,乖乖表示过两天就染回黑发——说这话的时候没忍住看了一眼秦殊,眼底笑意一晃而过,意味深长。
面试结束后秦殊在楼梯间里找到他,接过他带来的还温热的燕麦牛奶,在他期待的眼神下尝了一口,才道:“不染黑也没关系,我和他们说一声你是混血儿就好——其实看眼睛也能看出来。”
林芜却摇摇头,凑上来喝他尝过的牛奶,笑得比三分糖甜得多:“你其实更喜欢我染黑发的样子,对吧,哥?”
秦殊不置可否,揉了揉他张扬的金发:“你染什么颜色都好看。”
“是吗,”金毛狐狸一歪脑袋,顺势攀上他的肩膀,将小情侣在楼梯间的腻味贯彻到底,“但那位学姐说的也没错,还是先染黑吧,就当是表个态,等以后原本的发色长出来再解释也不迟……周末陪我去染吧,刚好附近有个商场,我还想吃火锅……”
醉翁之意不在酒,大约连夜不归宿的理由都想好了。
秦殊失笑,看着那双眼睛却又说不出拒绝的话来,一手拿着牛奶,另一只手还要腾出来抱他,只好拍了拍他的后背,暗示小狐狸别太得寸进尺,一边温声应下来:“好。”
这样的警告当然不起作用,下一秒湿软的吻落在他耳旁,林芜就刻意放轻了声音,语气无辜又暧昧:“你对我真好……”
其实他只染过一次黑发,是在F国的时候心血来潮,没过几个月头发长长,便又折腾成了其它花里胡哨的颜色——印象里那段时间秦殊揉他头发的次数似乎多了许多,尽管他哥嘴上不说喜欢,但他依然能感觉到。
只是那种喜欢一眼能读懂,不过是对年幼弟弟乖巧模样的偏爱,与他想要的相去甚远,反而引起了青春期少年微妙的排斥心理。
现在他倒是想开了,横竖都是喜欢他,殊途同归的,换个发色让心上人高兴也无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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