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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强立刻噤声,李风则嬉皮笑脸地摆手:“老板息怒,我们小声点。”
门口的风铃又响了,这次是轻柔的“叮咚”声。龚建穿着治安所的藏青制服,肩章在灯光下闪着银辉,身边跟着穿护士服外套的唐婉清。她刚下班,白大褂里是件米白色的连衣裙,领口别着枚小小的珍珠胸针,是龚建送的生日礼物。手里拎着个保温杯,杯身印着“平安”字样,里面是给龚建泡的降压茶,“老龚最近总熬夜值班,喝点茶降降火气。”两人径直走向中间的四人桌,唐婉清把保温杯放在桌上,杯底垫了张纸巾,怕烫坏桌布,轻声说:“老龚,先喝点茶,今天的茶放了点菊花,不苦。”
六点半,杨思哲推着玻璃门进来,浅灰休闲西装衬得他身姿挺拔,肩线是部队里练出来的硬朗,没有一丝松垮。他身边跟着个穿半旧深灰衬衫的男人,衬衫的袖口挽至肘部,露出腕上块磨花的旧手表,表盘的玻璃上还有道裂痕,表带是用旧皮带换的,却擦得发亮。男人的面色温和,但眼底藏着化不开的疲惫,像是蒙了层灰,走进前厅时,脚步顿了顿,目光扫过满室的暖黄灯光和笑闹的人群,像是被这突如其来的烟火气烫到了,下意识地理了理衬衫的领口。
“老龚,真巧。”杨思哲快步走到四人桌旁,拍了拍龚建的肩,“今儿先欠你一顿,我得陪老秦好好聊聊——他是我魔都的老搭档,专门来港城谈合作的。”
龚建笑着摆手,刚要说话,唐婉清已经起身给男人添了副碗筷,动作轻柔得像在照顾病人。她从包里拿出张纸巾,擦了擦碗沿,才递过一杯温水:“秦先生,港城海边潮,先喝口暖暖身子。老板的手艺好,做的菜都是家常味,保准合你胃口。”她的声音温温柔柔的,像春风拂过湖面,让秦峰紧绷的肩膀不自觉地放松了些。
男人接过水杯,指尖碰到温热的杯壁,像是触到了久违的温暖,他的手指有些粗糙,指节上有厚厚的茧,是常年干活磨出来的。他轻声道谢:“麻烦你了,唐小姐。”声音有些沙哑,像是很久没好好说话,每一个字都带着涩味。他喝了口温水,暖意从喉咙滑进胃里,驱散了些许寒意,目光也柔和了些。
“秦先生,我是楚凝!”一道清脆的声音插了进来,像颗刚剥开的糖。楚凝穿着黑色舞蹈背心和高腰阔腿裤,露出纤细的腰肢,头发盘成个丸子头,几缕碎发贴在汗湿的脸颊上,透着运动后的鲜活。她推门就往四人桌跑,运动鞋踩在地板上“哒哒”响,“我是搞舞蹈的,在隔壁的舞蹈室练舞,经常来这里吃饭。以后有演出请你来看,我编的新舞特别好看!”她刚练完舞,身上还带着淡淡的汗水味,混着洗发水的清香,笑容明媚得像正午的太阳,瞬间驱散了秦峰周身的阴郁。
秦峰连忙点头,目光扫过前厅。暖黄的灯光洒在每个人脸上,都镀上了一层柔和的光晕:林悦正和赵雪抢一块橡皮,两人的脸都憋得通红,嘴里还小声争辩着;苏瑶在帮着收邻桌的空碗,动作轻柔,怕碰出声响;龚建和杨思哲聊着当年部队的事,偶尔发出爽朗的笑声,震得桌上的茶杯都轻轻晃动。这鲜活的热闹,像股暖流,一点点渗进秦峰干涸的心里,让他紧绷了几个月的肩膀,悄悄放松了些,嘴角也泛起了一丝极淡的笑意。
“秦大哥,你和思哲哥是怎么认识的?”林悦终于抢赢了橡皮,得意地把橡皮揣进兜里,凑到四人桌旁,好奇地盯着秦峰面前的空碗,眼睛亮晶晶的,“房东老板特意给你做了鸡茸干贝,这菜我都没吃过呢!上次我问他,他说这菜费功夫,只给重要的客人做,你肯定是大人物!”她的鼻尖几乎要碰到秦峰的碗,被苏瑶轻轻拍了下后脑勺,才吐了吐舌头坐回去。
杨思哲笑了,指尖敲了敲桌面,发出清脆的声响,像是在唤醒沉睡的记忆:“当年我刚接家族码头,才二十出头,毛手毛脚的,手里没资源,魔都的供货商都不买账,说我‘乳臭未干’,连门都不让我进。”他看向秦峰,眼神里满是怀念,“是老秦,那时候他已经是魔都小有名气的供货商了,听说我的事,主动找到我,在一家小饭馆点了这道鸡茸干贝,边吃边谈,聊到后半夜,就把第一笔生意谈成了。”他顿了顿,声音软了些,“那时候老秦说,这菜鲜得像‘苦尽甘来的滋味’,让我别放弃。”
秦峰端着水杯的手顿了顿,杯壁上的水珠滴在桌布上,晕开一小片深色,像他心里的疤。他低头抿了口温水,水的温度让他发烫的眼眶稍微舒服了些,眼底泛起一层薄雾,像是被这句话勾起了尘封的往事。那些在魔都小饭馆里的深夜、那些一起扛过的难关、那些关于“兄弟”的承诺,都像潮水般涌了上来,让他喉结滚动了两下,说不出话来。
此时的后厨,蒸箱“叮”的一声轻响,清脆得像闹钟。古月戴着隔热手套,小心翼翼地取出白瓷碗,手套上的纹路蹭过碗沿,带着细微的触感。氤氲的热气扑面而来,带着干贝特有的咸鲜,他侧过头避开热气,鼻尖动了动——那是干贝完全熟透的香气,没有一丝生味,火候刚好。他把碗放在操作台上,热气腾腾的,在碗壁凝成细小的水珠,顺着碗沿慢慢滑落。
泡发后的干贝胀成了半透明的琥珀色,肉质饱满得轻轻一捏就出水,汁水顺着指缝滴落,带着淡淡的咸鲜。古月用竹筷小心地夹起干贝,竹筷的纹路硌着指尖,他把碗底澄澈的汤汁滤进另一个瓷碗里——这汤汁是提鲜的“灵魂”,等会儿勾芡全靠它,碗底还沉着几粒泡软的姜末,他细心地挑了出去。他把干贝放在竹制砧板上,砧板带着竹子的清香,右手拿起那把银刀,刀身在灯光下闪着冷冽的光。
这刀是当年在鹰翼国执行任务时缴获的,刀身刻着细密的纹路,是某种古老的图腾,锋利却不张扬,刀柄缠着圈医用胶布——那是他当年在雨林受伤后,自己缠的,胶布已经有些发黄,却带着岁月的温度,至今没换。古月手腕微沉,将干贝撕成细如发丝的条状,动作稳得像架精密仪器,每一条都差不多粗细。撕好后改刀剁成碎末,力度拿捏得丝毫不差:碎到能融入鸡茸,又保留一丝颗粒感,嚼起来才有层次。“做这菜就像做人,得细,得有嚼头。”他轻声说,刀身与砧板碰撞,发出“笃笃”的声响,像在敲打着什么。
“秦峰这几年吃了不少苦。”他往碗里加了半勺绵白糖,指尖捻起一点粉末凑近鼻尖,糖的甜香混着干贝的鲜,格外好闻,“菜里得添点甜,日子才能回温。”杨思哲之前和他提过秦峰的遭遇,说他被兄弟背叛,欠了一屁股债,却硬着骨头不肯低头。窗外传来林悦的打闹声,清脆的笑声像风铃,他抬头笑了笑,继续处理食材,刀声“笃笃”,与前厅的笑声交织在一起。
案板上的鸡胸肉是清晨在王屠户那订的,王屠户特意给他留的土鸡鸡胸,鸡皮泛着新鲜的粉白色,筋膜细得几乎看不见,还带着淡淡的血水。古月用银刀沿着肌纤维纹理,一点点剔除仅存的筋膜,动作利落得像当年拆解装备,银刀划过肉的声音细微却清晰。他将肉块切成指甲盖大小的方块,整齐地码在盘子里,动作一丝不苟。倒入料理机时,肉块“哗啦啦”地响,他加了30毫升提前泡好的葱姜水——用量是凭他地理博士对食材吸水率的精准判断,多一分则稀,少一分则柴,葱姜水是昨晚泡的,香味已经完全融进水里。
启动机器时,他特意调至低速档,避免过度搅打破坏肉的纤维感。料理机“嗡嗡”地转着,声音不大,却很稳定,他盯着透明的杯壁,看着肉块一点点变成肉茸。打成的肉茸呈细腻的米白色,用手指捻开能感受到细微的颗粒,像细腻的沙子。倒出鸡茸后,加半勺川蜀井盐——这是他从老家带来的,咸度柔和,不会抢味,再放一勺陈年花雕酒调味,酒的醇香瞬间弥漫开来。最后打入一个土鸡蛋的蛋清,蛋清透明得像水晶,他用竹筷轻轻搅散,与鸡茸混合在一起。
古月拿起竹筷,以每分钟60次的频率顺时针搅拌。这是雇佣兵生涯练出的肌肉记忆,稳得不像话,手腕转动间没有一丝多余的动作。鸡茸在竹筷的搅动下,慢慢变得黏稠,颜色也更白了些,直到鸡茸起黏,筷子挑起能拉出5厘米长的“丝”才停手,“鸡茸要细,就像人心底的结,得揉开了才软。”他望着窗外渐亮的路灯,灯光透过玻璃洒在他脸上,一半明一半暗,想起杨思哲说秦峰“硬骨头不弯腰”的话,轻声笑了笑,眼底带着几分欣赏。
铁锅烧至微热,用手在锅上方感受一下,温度刚好不烫手。古月从调料架上拿起一瓶鲁花花生油——这是苏沐橙特意给他选的,瓶身上还贴着她写的便签“记得少放油”,烟点高,适合爆炒。倒入少量油,油在锅里慢慢散开,像一层薄纱。等油温升至65c时,他关掉了火——用红外测温仪确认的,屏幕上的数字精准无误,这是炒干贝的最佳温度,“油温太高会糊,太低出不来香味,就像帮人,得在最合适的时候伸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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