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本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本站广告仅展示一次,尽可能不去影响用户体验,为了生存请广大读者理解

第24章 归家趣事(第3页)

包袱里的脏衣服都被张氏拿去麻利的洗干净晾在外面的竹竿上了。

李凌峰拿出了自己从夫子那里借来的《大夏春秋》和笔墨纸砚,一边研读一边抄录,不仅可以加深自己的理解,也能练字,两全其美!

小屋外有着细碎的虫鸣,屋里的光亮从窗里露出,直到三更才灭。

第二天一大早,李凌峰又起得比鸡还早,锻炼身体就像写毛笔字,都是需要日积月累的,哪能一蹴而就?

所以他每天都坚持去做,势必要养成良好的习惯,然后将事情做到自己满意的结果。

等李凌峰回来后和自家老爹匆忙的吃了东西垫了肚子后,就马不停蹄地进山了。

这次进山,爷俩走的是老路,而且也没去得太深,所以收获也就一般,不过还是逮了一只鸡和一只小兔子,在下山的时候,还从山里的小水塘里逮了一条五指宽的鳜鱼。

张氏眉开眼笑,和李老太太提了把鱼炖了晚上给家里人补补身体,李老太太也同意了。

李老三本来想等过两天再去镇上卖鸡的,但是小儿子好不容易和他提了要求,他自然不会拒绝。

吃完早饭后李老三就带着儿子去镇上卖鸡,李凌峰和老爹兵分两路,自己去了百善堂卖药材。

因为这次的药材卖得急,没有晒干,考虑到晾晒成本和人力,学徒禀明大夫后酌情减少了单价,李凌峰最后得了三两银子外加六百五十五个铜板。

将银子贴身放好后,剩下的铜钱李凌峰放在背篓底下用东西遮挡住,打算拿回去给张氏,和悦来楼的伙计打了个招呼,然后就在云水镇闲逛起来。

这是他第一次逛云水镇,之前来了几次都是卖完药材后去悦来楼等李老三,没怎么走过。

云水镇还算热闹,悦来楼旁边的西街的市井上有许多店铺和商贩,东街的市井则是卖菜和吃食偏多。

李凌峰往西街去,一路上看到了许多店铺,有卖古玩的,卖首饰的,卖成衣的,卖家具摆件的,还有打铁铺子、糕点铺子等一应俱全。

李凌峰走着走着,就在一家名为“文墨居”的书肆门口停了下来。

文墨居的老板姓林,是个身材圆润,处事圆滑的四十多岁中年男人,见李凌峰进了大门,坐在柜台后笑着问道:“小友要买些什么?快快请进。”

李凌峰对林老板微微颔首,打量起眼前的书肆,书肆不算大,屋内满满的摆了四个大的木书架,上面堆满了各式各样的书籍,靠墙的地上也堆了一些旧书。

热门小说推荐
近战狂兵

近战狂兵

  撒旦一怒,血流成河!  他,名号撒旦,以撒旦之名,行杀戮之事!  回归都市,风云际会,强敌来犯,一路染血试问谁可争锋?  重返战场,硝烟弥漫,诸敌环伺,铁血杀伐试问谁可一战?  他,就是龙影兵王,当世撒旦!  醉卧美人膝,醒掌天下权。  为兄弟,赴汤蹈火;为美人,无限张狂!  【七少出品,铁血霸气】  七少微信公众号:liangqishao1986请大家关注交流。  ...

灾后

灾后

一种新型的强悍病毒在地球上肆虐,人类付出了惨痛的代价,花了整整五年时间才终于战胜了它,在这五年时间中,为了方便管理,尽可能地杜绝该病毒的传染,许多城市都实行了军事化管制。 现在,五年过去了,人类终于拥有了疫苗,新南市临时基地的大门被打开,市民们又将回到外面的世界,回到这一座被他们遗弃了整整五年的城市中……...

燎原

燎原

陶晓东有个瞎子弟弟,汤索言是弟弟最喜欢的医生。温和,沉稳。陶晓东爱屋及乌。 什么都是太容易得到了就不知道珍惜。 唐宁被汤索言惯了那么多年,不知道这是个多招人惦记的稀罕物,说扔就扔了。扔完又想回头,想再捡起来。 那确实是晚了点,陶晓东早出手了。 陶晓东看着唐宁,笑着跟他说:“别管以前汤医生是谁的,现在都是我的。凡是我摁手里的东西,只要我不松手,这辈子你都拿不走。” 老房子着火,噼里啪啦。...

匪石献玉

匪石献玉

我既沉沦又拖你同入尘 最终被你亲手所伤 ——JalaluddinRumi cp:疯批美人攻X傻/凶/帅狗狗 和平路知名混混裴苍玉,只是一个随处可见(?)的高六复读生,夜晚走个路都能遇上凶杀案,不仅碰到了不欢而散的前初中同学,莫名其妙卷进凶杀案,连自己都被杀手盯上了?? 幸好温和善良的天之骄子初中同学陪在身边,管吃管住,手把手地保护安全,照顾生活,顺道还表个白。 憨憨的清纯混混裴苍玉,就在温柔漩涡里越卷越深。 然而,老白表示都是装的,骗子的自我修养,演技实力派,扮猪吃老虎。 *你我之间本没有缘分,全靠我耍心眼 *狗血淋头,图的就是一个酸爽 *受有心理阴影,是好孩子 *攻是真的有病,是badguy *前期斗智斗勇,中期手拉手坐在高高的谷堆上面讲过去的事,后期亡命天涯 *现代,换种叙事风格 *白石X裴苍玉...

民间诡病实录

民间诡病实录

下载客户端,查看完整作品简介。...

北鸟南寄

北鸟南寄

他的心底葬着一只丹顶鹤 【“我”是讲述者,并非主角。】 爷爷说,每个人都会遇见一只候鸟。 让人一边抓心挠肝地企盼,一边又知道,它在某个明天一定会回来。 可我人生功成名就,却没等来一只鸟。 老头子在墓碑上看着我,笑得幸灾乐祸,于是我不甘心地去读他的这辈子。 某年十月中旬,我找到了爷爷抽屉里数封未曾寄出的信,阅罢,忍不住提笔,擅自写下了一个横冲直撞的十八岁少年在银杏叶地的一见钟情。 这个故事关于一个小混蛋和他漂亮又矜傲的小叔叔。 徐致远的爱人,藏于心底六十年有余。 徐致远×俞尧 浪子少爷×清淡美人 *祖辈爱情。 *辈分叔*,无伦理关系。 *第一人称+第三人称,回忆风。 *1V1 *结局问题见16章作话:个人偏向于HE,感情线始终不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