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托马斯一定见过那个男人,”布鲁斯·韦恩依旧套着蝙蝠侠的面具,他语气笃定,毫不犹豫。“而且我敢肯定,他见过第二次。”
“他的电脑上还留着发给3家上市公司的求职信,为什么他会想诺克斯死后立刻跳槽,甚至要离开迈阿密。
或许就是因为他见过那个男人,知道爆炸不是意外,所以他担心被算账,打算离开迈阿密。
但显然他在离开迈阿密到哥谭的这段时间遇到了什么……”
他看着面前单面镜后瑟瑟发抖地男人,里面的男人并看不到他。布鲁斯·韦恩眯起眼,他还没办法确认眼前的男人究竟是故意假装失忆、还是被动的失去了记忆。
“求求你了……我什么都不知道……别杀我——我只是来哥谭找工作的……对不起……放我回去吧!!”托马斯无助地坐在椅子上,他不停地大喊着求饶,就在他下飞机后一切都变了,一个一身漆黑、长相似蝙蝠的怪物突袭了他订的旅馆,把他抓来了这里,来了以后便一个劲的审问他为什么会来哥谭。
尽管不知道这一切究竟是为什么,托马斯还是一个劲的求饶,他以为将他绑来的家伙是诺克斯派来的杀手,认为他盗窃了诺克斯的科技来灭口的。
现在已经是凌晨三点,疲惫和巨大的精神压力让托马斯几乎把自己能说出来的一切都全盘托出,甚至把自己年轻时偷过cd店的事情都撇了出来,但就是没有提供给蝙蝠侠他想要知道的答案。
“原谅我吧……我真的不记得那个男人长什么样了……”托马斯哽咽着,恐惧让他瑟瑟发抖,蝙蝠侠死死地盯着他,直到阿尔弗雷德第二次叹气,他才缓缓的打开门,将男人敲晕后从椅子上解下来,拎着这个可怜的家伙回到他本来应该住的地方。
……
而一切的始作俑者瑞恩斯,此刻正在哥谭华人街,在此之前他找到了一家中华料理店饱餐一顿。
这家中餐馆的楼上是一间小独栋,被戴安娜买了下来用作他今后生活在哥谭的房子,中餐馆旁边用栏杆围上了一圈,圈出了一个别致的小花园,看起来在哥谭这种昏暗的霓虹都市里颇有一种世外桃源的味道。
瑞恩斯没什么行李,他来的匆忙,就带了几件换洗的衣服,武器那一类的装备不方便上飞机,他便全部扔在迈阿密,等ICA的同事去回收。
所以当他拿着钥匙打开房间门,看到整个房间从玄关到深处的卧室都空无一物的时候,他沉默了。
事发突然,他只能在附近找了一个24小时营业的便利店,准备购买一些接下来生活要用的物资。
看店的店员是个年过半百的老头,似乎已经上了年纪,值夜班实在是太为难老人家了,这会正捧着本杂志昏昏欲睡,见到瑞恩斯进来,才勉强打起精神来。
哥谭的治安是众所周知的烂,所以这个点进便利店的人,至少有一半的概率不是什么正常来买东西的顾客。老头的手已经放到了柜台下面,柜台下放了一把□□以备不时之需。
  撒旦一怒,血流成河!  他,名号撒旦,以撒旦之名,行杀戮之事!  回归都市,风云际会,强敌来犯,一路染血试问谁可争锋?  重返战场,硝烟弥漫,诸敌环伺,铁血杀伐试问谁可一战?  他,就是龙影兵王,当世撒旦!  醉卧美人膝,醒掌天下权。  为兄弟,赴汤蹈火;为美人,无限张狂!  【七少出品,铁血霸气】  七少微信公众号:liangqishao1986请大家关注交流。  ...
一种新型的强悍病毒在地球上肆虐,人类付出了惨痛的代价,花了整整五年时间才终于战胜了它,在这五年时间中,为了方便管理,尽可能地杜绝该病毒的传染,许多城市都实行了军事化管制。 现在,五年过去了,人类终于拥有了疫苗,新南市临时基地的大门被打开,市民们又将回到外面的世界,回到这一座被他们遗弃了整整五年的城市中……...
陶晓东有个瞎子弟弟,汤索言是弟弟最喜欢的医生。温和,沉稳。陶晓东爱屋及乌。 什么都是太容易得到了就不知道珍惜。 唐宁被汤索言惯了那么多年,不知道这是个多招人惦记的稀罕物,说扔就扔了。扔完又想回头,想再捡起来。 那确实是晚了点,陶晓东早出手了。 陶晓东看着唐宁,笑着跟他说:“别管以前汤医生是谁的,现在都是我的。凡是我摁手里的东西,只要我不松手,这辈子你都拿不走。” 老房子着火,噼里啪啦。...
我既沉沦又拖你同入尘 最终被你亲手所伤 ——JalaluddinRumi cp:疯批美人攻X傻/凶/帅狗狗 和平路知名混混裴苍玉,只是一个随处可见(?)的高六复读生,夜晚走个路都能遇上凶杀案,不仅碰到了不欢而散的前初中同学,莫名其妙卷进凶杀案,连自己都被杀手盯上了?? 幸好温和善良的天之骄子初中同学陪在身边,管吃管住,手把手地保护安全,照顾生活,顺道还表个白。 憨憨的清纯混混裴苍玉,就在温柔漩涡里越卷越深。 然而,老白表示都是装的,骗子的自我修养,演技实力派,扮猪吃老虎。 *你我之间本没有缘分,全靠我耍心眼 *狗血淋头,图的就是一个酸爽 *受有心理阴影,是好孩子 *攻是真的有病,是badguy *前期斗智斗勇,中期手拉手坐在高高的谷堆上面讲过去的事,后期亡命天涯 *现代,换种叙事风格 *白石X裴苍玉...
下载客户端,查看完整作品简介。...
他的心底葬着一只丹顶鹤 【“我”是讲述者,并非主角。】 爷爷说,每个人都会遇见一只候鸟。 让人一边抓心挠肝地企盼,一边又知道,它在某个明天一定会回来。 可我人生功成名就,却没等来一只鸟。 老头子在墓碑上看着我,笑得幸灾乐祸,于是我不甘心地去读他的这辈子。 某年十月中旬,我找到了爷爷抽屉里数封未曾寄出的信,阅罢,忍不住提笔,擅自写下了一个横冲直撞的十八岁少年在银杏叶地的一见钟情。 这个故事关于一个小混蛋和他漂亮又矜傲的小叔叔。 徐致远的爱人,藏于心底六十年有余。 徐致远×俞尧 浪子少爷×清淡美人 *祖辈爱情。 *辈分叔*,无伦理关系。 *第一人称+第三人称,回忆风。 *1V1 *结局问题见16章作话:个人偏向于HE,感情线始终不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