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本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本站广告仅展示一次,尽可能不去影响用户体验,为了生存请广大读者理解

第57节(第4页)

狗儿刚开始没有名字,因为要等着亲爹取,后来亲爹没回来,他也变成了鸨子口中的狗崽子。

可能是狗崽子不如狗儿顺口,慢慢的,狗儿就成了他的名字。

去年他娘终于熬出头,跟了一个老实人从良了,老实人不想替别人养儿子,他娘倒也有良心,临走时把那枚玉佩交给他,让他把玉佩留好,迟早有一天会被接走当小少爷。

他们住的那条街上,有七八家娼户,狗儿从记事起就在那里,给客人和姑娘们跑腿,去买瓜子买果脯,他娘走了以后,他没了睡觉的地方,就睡在大街上,他从小就在那里长大,倒是也没有人欺负他。

他等了一年,也没有人来接他去当小少爷,他便琢磨着把这枚玉佩卖掉,说不定还能租间屋子住。

他拿了玉佩去了当铺,朝奉看到玉佩,吓了一跳,不但不肯收,还问他这玉佩是从哪里来的。

他说了实话,朝奉上上下下左左右右,把他翻覆去看了好几遍,最后悄悄和他说,这玉佩不是寻常老百姓能有的,这是皇室流出来的东西,让他千万收好了,他娘说的对,说不定哪天他亲爹就回来找他了,哪怕是娼户生的,那也是龙种,皇室不会让自己的血脉流落在外的。

从那以后,那位朝奉时不时给他送钱送衣裳,还给他租了一间房子,前不久,朝奉告诉他,有人在寻找昭王遗孤,让他拿上这枚玉佩去碰碰运气,说不定还真是来找他的。

这四十多人里,不是只有狗儿有信物,有几个也有信物,但那些信物,全都无法与这枚玉佩相提并论。

那都是什么呢?

他娘被昭王强了的时候,从昭王衣裳上扯下的一块布。

他奶和昭王睡觉的时候,偷走的昭王裤衩。

狗儿的玉佩一拿出来,何苒的眉头就动了动。

她见过这枚玉佩,这是周池之物!

且是周池登基之后用过的东西,上面有御制的标志,因此当铺的朝奉才不敢收,纵然不知道这是太祖的东西,仅是上面的标志也足以证明玉佩的出处。

何苒虽然大张旗鼓寻找昭王遗孤,可实际上,她是不相信昭王会有遗孤的。

沈女官怀了先帝的孩子,闵兰便将她灭口,一尸两命。

周老二远比闵兰更有心机也更加狠毒,他决不会让昭王的骨血留下来的。

他有多恨昭王呢,就看他把承嗣的小昭王改封齐王就知道了。

热门小说推荐
近战狂兵

近战狂兵

  撒旦一怒,血流成河!  他,名号撒旦,以撒旦之名,行杀戮之事!  回归都市,风云际会,强敌来犯,一路染血试问谁可争锋?  重返战场,硝烟弥漫,诸敌环伺,铁血杀伐试问谁可一战?  他,就是龙影兵王,当世撒旦!  醉卧美人膝,醒掌天下权。  为兄弟,赴汤蹈火;为美人,无限张狂!  【七少出品,铁血霸气】  七少微信公众号:liangqishao1986请大家关注交流。  ...

灾后

灾后

一种新型的强悍病毒在地球上肆虐,人类付出了惨痛的代价,花了整整五年时间才终于战胜了它,在这五年时间中,为了方便管理,尽可能地杜绝该病毒的传染,许多城市都实行了军事化管制。 现在,五年过去了,人类终于拥有了疫苗,新南市临时基地的大门被打开,市民们又将回到外面的世界,回到这一座被他们遗弃了整整五年的城市中……...

燎原

燎原

陶晓东有个瞎子弟弟,汤索言是弟弟最喜欢的医生。温和,沉稳。陶晓东爱屋及乌。 什么都是太容易得到了就不知道珍惜。 唐宁被汤索言惯了那么多年,不知道这是个多招人惦记的稀罕物,说扔就扔了。扔完又想回头,想再捡起来。 那确实是晚了点,陶晓东早出手了。 陶晓东看着唐宁,笑着跟他说:“别管以前汤医生是谁的,现在都是我的。凡是我摁手里的东西,只要我不松手,这辈子你都拿不走。” 老房子着火,噼里啪啦。...

匪石献玉

匪石献玉

我既沉沦又拖你同入尘 最终被你亲手所伤 ——JalaluddinRumi cp:疯批美人攻X傻/凶/帅狗狗 和平路知名混混裴苍玉,只是一个随处可见(?)的高六复读生,夜晚走个路都能遇上凶杀案,不仅碰到了不欢而散的前初中同学,莫名其妙卷进凶杀案,连自己都被杀手盯上了?? 幸好温和善良的天之骄子初中同学陪在身边,管吃管住,手把手地保护安全,照顾生活,顺道还表个白。 憨憨的清纯混混裴苍玉,就在温柔漩涡里越卷越深。 然而,老白表示都是装的,骗子的自我修养,演技实力派,扮猪吃老虎。 *你我之间本没有缘分,全靠我耍心眼 *狗血淋头,图的就是一个酸爽 *受有心理阴影,是好孩子 *攻是真的有病,是badguy *前期斗智斗勇,中期手拉手坐在高高的谷堆上面讲过去的事,后期亡命天涯 *现代,换种叙事风格 *白石X裴苍玉...

民间诡病实录

民间诡病实录

下载客户端,查看完整作品简介。...

北鸟南寄

北鸟南寄

他的心底葬着一只丹顶鹤 【“我”是讲述者,并非主角。】 爷爷说,每个人都会遇见一只候鸟。 让人一边抓心挠肝地企盼,一边又知道,它在某个明天一定会回来。 可我人生功成名就,却没等来一只鸟。 老头子在墓碑上看着我,笑得幸灾乐祸,于是我不甘心地去读他的这辈子。 某年十月中旬,我找到了爷爷抽屉里数封未曾寄出的信,阅罢,忍不住提笔,擅自写下了一个横冲直撞的十八岁少年在银杏叶地的一见钟情。 这个故事关于一个小混蛋和他漂亮又矜傲的小叔叔。 徐致远的爱人,藏于心底六十年有余。 徐致远×俞尧 浪子少爷×清淡美人 *祖辈爱情。 *辈分叔*,无伦理关系。 *第一人称+第三人称,回忆风。 *1V1 *结局问题见16章作话:个人偏向于HE,感情线始终不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