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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弥明站在包厢的宽敞露台上,伸手绕着李鹊的腰。
李鹊的腰线纤细而修长,收窄在香槟色的马甲内。
这使施弥明想到了香槟杯的高脚,纤细而脆弱,施弥明也如握酒杯一样轻轻掂着,保持礼仪的力度。
李鹊好像已经习惯了被施弥明这样似有若无的触碰,并不过分在意,注意力早被激烈的赛事吸引。
他的目光追随着飞驰的赛马,沉浸在比赛的激情之中。
眼前的赛场上,灯光闪烁,欢呼声此起彼伏,马匹翻飞的身影勾勒出一幅奔放而热烈的画卷。李鹊的眼神如同深陷其中,对每一场比赛都保持着极大的兴致。
施弥明却对这些比赛兴趣缺缺,自感难以专注于赛场上的激烈比拼。
他便转过头,静静地看着李鹊。
“七夕”不负众望地获得胜利。
李鹊一点儿也不意外。
因为施弥明做事,样样都要做到最好。
莫说是养马,就是养猪,也会下最多的崽,养鸡,都要打最响的鸣。
因此,他要娶,便娶港岛名流圈里最负盛名的美人。
这些年,李家已有家道中落,岌岌可危之势。
而施弥明是一个没有根基的new money,缺乏底蕴,却钱财颇丰。
两家一拍即合,促成这一场轰轰烈烈的豪门热恋。
在恍惚之间,李鹊仿佛回到了一年半之前。
李鹊当了二十好几年的富家公子,人人艳羡的“凤凰蛋”,娇贵得很,说是“非醴泉不饮,非梧桐不止”都不过分。